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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和挂牌出让 哪种方式猫腻更多?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0-07-06
 

导语:今年4月初,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上海土地围标案。串标围标,导致评标结果被取消。现在这块黄金地块重新上市,出让方式从原来的招标改成了挂牌上市。那么,招标和挂牌出让有什么区别呢?哪种方式更公平公正?

本文作者丨王玉臣(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不知道还没有朋友记得今年4月初,震惊全国的上海土地围标案。中海、华润、万科这些大牛们串标围标,导致评标结果被取消。现在这块黄金地块重新上市交易了,出让方式从原来的招标改成了挂牌上市。那么,招标和挂牌出让有什么区别呢?

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在的自然资源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两者一个比较大的差异在于招标不是一种完全价格竞争的方式,综合评价最优者,而挂牌是一种完全的价格竞争方式,价高者得。

两者各有优劣,招标的优点在于对于具有综合目标和特定的条件限制土地,用这种方式更好选择适合的中标者,投标者在参加招投标时就需要精心研究出让宗地未来的开发,准备出自己所认为的比较好的投标方案。

但是在公开程度和竞争程度上明显要弱于挂牌,因为招标时各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之间是要保密的,而且往往只有一次投标的机会。

挂牌的优点在于其公开程度和竞争程度明显要高于招标,每个参与者都可以有多轮报价,而且报价会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令参与者充分竞争,充分互动。必要的时候,甚至挂牌期满了,还可以转入现场竞价。

挂牌的劣势也在于其竞争模式就是价格竞争,而对土地的要求和考虑并不是很多。对于具有特殊要求的土地,往往用招标可能更合适一些,但是对于一般的土地,挂牌可能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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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系【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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