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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宁波撤场续:合约已到期,月底社区将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0-09-27
 

导语:在锦旗风波后,宁波万科物业表示拟退出中梁首府小区。物业公司能单方面撤离吗?

 

文章来源丨新京报

采访律师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戴金花

 

“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日前,一面由业主送给宁波镇海中梁首府万科物业的锦旗引来众多网友围观。9月13日,万科宁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万科物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向街道与小区业主大会提出申请启动退出中梁首府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程序。该事件至今已有半月,是否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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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中梁首府小区属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箭港湖社区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处理进展回应新京报记者时称,“这个月底会安排第三方机构逐一给业主打电话征求意见,如果大部分业主希望万科物业留下,我们会尽所能进行挽留。”

 

万科物业回应:锦旗事件由人防停车收费引发

 

对于这面“锦旗”,宁波万科物业公司做出了颇为“硬气”的回应——申请退出中梁首府小区,这背后到底有什么原因?连日来,记者通过多方联系,获得到了万科物业就此事的进一步回应,其症结在人防停车收费。

 

据宁波万科物业方面介绍,宁波中梁首府小区于2019年10月25日交付,总户数730户。在小区交付前期,开发商向宁波市镇海区物价部门备案的地下车位停车收费标准为360元/车位·月;小区交付后,万科物业将小区人防车位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为240元/车位·月,并在物业服务中心上墙公示。

 

9月1日,物业服务中心开始办理地库人防车位租赁手续,9月5日上午,宁波中梁首府小区几位业主将印有“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的锦旗带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递交,并拍照、传播。宁波万科物业方面称,“递交锦旗业主的诉求是,将车位租赁费价格下降至150元至180元之间,而我们是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后,主动在政府备案价基础上降到240元的,操作合规、合情且合理。”

 

对此,中梁首府小区业主肖达(化名)向记者表示,“这个车位的价格基本符合市场价格,如果法律法规允许万科物业将人防车位出租,我不会干涉此事。”

 

连日来,记者多次试图与送锦旗的几位业主取得联系,但一直未果。

 

关于人防车位的使用,物业专家舒可心向记者介绍,人防车位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属于当地人防办,这些车位不能出售,物业公司在取得当地人防部门的相关手续之后是可以按规定进行出租的,但是价格要合情合理。

 

合约已到期,能否直接撤场?

 

除了上述停车问题的争议之外,还有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是,宁波万科物业究竟有无权力单方面退出中梁首府小区?

 

对此,万科物业总部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该项目前期物业合同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到期后继续履行就是不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前,需提前3个月向建设单位提出解约,同步需要书面报告街道、物业办。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提出申请启动退盘程序后,在新物业公司进场前,万科物业都将持续为业主保质、保量地提供物业服务;同时,万科物业将积极推动和支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成立,无论业主大会决定由万科物业继续代管抑或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都将全力配合与支持;在此期间,也将邀请街道等部门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监督。

 

9月23日,宁波中梁首府小区属地镇海区骆驼街道箭港湖社区一名邵姓负责人就此事处理进展回应新京报记者时称,“我是专门负责处理此事的人,目前万科物业只是发公告表示退出,还没正式进行操作。对于万科物业的撤场,部分业主是不愿意的,我们也将在本月底连同第三方机构对全小区业主进行逐一电话联系,征求业主们的意见。”

 

对于万科物业的撤场,宁波中梁首府小区也有部分业主提出挽留,“一个原因是万科物业整体服务还可以;另一个原因是我们买房时,项目也宣传交房后由万科物业提供服务,这是我们当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万科物业撤场,担心很难再找到更好的物业进驻,甚至到时候我们的房子价值都可能会缩水。”业主林磊(化名)称。

 

对此,箭港湖社区这名邵姓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小区开发商中梁地产在前期以招标方式招进来了万科物业,还涉及前期的项目宣传。这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也是在努力做工作进行处理。如果此次征求意见中有大部分业主愿意继续接受万科物业的服务,我们会尽力留下万科物业。”

 

针对此事,舒可心认为,目前阶段国内物业公司与业主以及小区业委会,三者之间的矛盾比较难处理,送锦旗事件正好反映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常年积累的各类矛盾与行业的痛点,更深层次反映的是服务场景多元复杂、集体决策机制等问题,面对这些行业痛点需要全行业来思考解决方案。随着《民法典》即将实施,明年开始,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企业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同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关于法律层面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向记者介绍,前期物业公司的引进一般由开发商选聘,如果业主成立业委会之后,则由业委会通过业主大会的方式来选聘或改选。根据当前法律规定,上述万科物业合同到期后的撤场问题,可以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到期后是否续约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及业主大会无权强制要求。不过,正如上述舒可心所说,如果万科物业在明年1月1日之前未能撤场,以后就不能随意撤场,要依小区新物业选聘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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