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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逼签下承诺书底价卖房,深圳一中介机构“变相”收佣+吃差价超80万,谁来填坑?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1-03-24
 

文章来源丨智讯财经

采访律师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王玉臣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近,在诸多行业的投诉纠纷事件中,房地产行业历来是“重灾区”。二手房买卖维权、捆绑贷款、房屋中介人员吃差价等各类问题层出不穷。

近期,智讯财经面向广大用户,以线索征集、话题互动等方式,收集房地产相关的投诉纠纷事件,通过内容平台进行深度追踪报道,受到用户的广泛关注。

本期《楼市3·15》,关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中介吃差价。有自称遭遇此类案件的网友近日致函智讯财经,曝光某中介机构篡收二手房交易费用变相吃差价等问题。

以下为爆料人提供的详细内容:

购房遭遇吃差价,还是60万,怎么办?

尽管知道房屋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但奔着自动找上门的中介自称是德佑工作人员,鉴于背靠某上市公司平台,交易有保障,起初直接婉拒的李先生后逐渐松了口,却未料自己会成为被吃差价一员。

2021年1月25日又与我联系房子的事,我婉拒后,他提出通过他们买房子可以返部分费用,降低购房成本,新房至少返一半,二手房只收1个点,一直强调他们背靠上市公司,大平台,市场占有率过半,德保是其旗下最大的连锁品牌,交易有保障。

——李先生自述

从1月21日被中介路某通过车上留的挪车电话联系上,到带看再到2月2日签约购房合同,历时半月不到。去年断断续续看了一年房的李先生,没想到一切都出人意料的顺利,这也使得李先生更加认可该中介平台。

转折发生在2月23日,此后,李先生便辗转于各大监管部门与德佑深圳办事处,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到一个满意答复。20天过去,他仍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

看似便宜60万

实则被吃差价60万

当事人透露,看中的那套房源位于市中心某小区,在十几楼,150多平,南北通透,报价2000万,和业主见面后谈到了1940万。

“寻思赶在年前把房子的事敲定过个好年”,“年是过好了,年后整个人就不好了”。

李先生对智讯财经表示,因为中介渲染市场紧张气氛,加上自己对房源的确还较满意,2021年2月2日,在中介的催促下,其与业主见面,“谈得比较顺利”,房子由之前的报价2000万定为1940万,并于当日签订了三方合同。

“当时我是想再考虑考虑,中介一直催,一再强调有其他客户也要约谈,仓促就签了合同,合同签署房价1940万,佣金我支付213400元,业主支付0元,合同写213400元,我提出异议,他们和我解释说太低报不上合同。”

李先生方合同

合同签订当天,李先生向业主支付了100万定金,同时给到中介5万佣金,表示剩下的中介费在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后会给到。

2月23日,李先生和家人合计房款事宜,发现合同不在身边,“想看一下约定是怎么付款的,就跟中介要了一下合同,结果家里人发现费用不对,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我们被骗了”。

中介方合同

为了确认是否被骗,随后李先生又联系房屋业主,“找了个借口要了一下业主手里合同的照片,对比后验证了我们的被骗事实以及吃差价行为。”

同时,李先生发现早在2月1日,业主就与中介私下签了房屋交易承诺书。

承诺书提到房屋报价2000万,底价1880万,也即业主净得价,所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业主均不承担,如果房屋高于底价成交,超出部分则需按承诺给到中介路某所在门店作为佣金服务费。

显然,作为“鱼肉”的李先生陷入了一场处心积虑哄抬房价的“合谋骗局”中,而事实也非表面看似这么简单。

三方博弈无赢家

2月26日,李先生致电该机构客服,“希望他们解决我的问题,但工作人员只是询问了事情经过,并未给出任何回复。”

直到9天后,也即3月8日,德祐平台方才主动联系到李先生,希望可以与其面谈。

周四的面谈不是很愉快,双方僵持不下,德佑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未到场的业主方电联之后表示,要么按合同办事,一定要见面,那就是谈具体赔偿。

中介平台代表人建议李先生继续履行合同,路某吃的60万差价,平台会给到2倍即120万的赔偿金,同时对涉事经纪人路某予以红线处罚,5年内禁止进入平台。另外,对涉事门店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客诉的问题,予以断网整改处罚。

李先生则表示自己的诉求很简单,因为是在交易不透明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自己现在不想再买这套房,也不要平台任何赔偿,业主向其索赔违约金的话,则全由平台负责。

如果执意要让其买也可以,按照路某当初的承诺来,由平台通过相关渠道先行垫资全款买入。谈话现场,该要求遭到平台代表人明确拒绝,且表示自己从未听过可以如此操作。

李先生自述

路某与李先生聊天记录

面谈开始时间为3月11日上午11时许,约两小时后结束,李先生表示此行一无所获。

也就是在当天,深圳德佑官微推文《关于深圳德佑经纪人路某及御珑苑A店的处罚通告》,摘要“敢承诺,必赔付”,将责任归咎于经纪人个人与门店监管人员不力,内文对于李先生的诉求只字不提。

图源深圳德佑官微推文《关于深圳德佑经纪人路某及御珑苑A店的处罚通告》

李先生对于德佑这样的处理方法不敢苟同,同时他发现业主似乎也是受害者。

(业主、李先生、平台方聊天记录)

李先生提供以上聊天截图后告诉智讯财经,当初业主因着急卖房,不得已签下承诺书,如果不签中介就不会让买家和业主见面,同时业主称收到100万定金后,中介方便一直催转钱。

聊天记录中,对于德佑品牌中心总经理称“经纪人这种行为品牌方确实不知道”,业主则气愤道,“你们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收我的钱呢,我钱可不是给他个人的,我是打到你们公司账户上去的”。

见业主这样说道的李先生,则认为“吃差价就是公司行为”。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

目前三方僵持不下,周四谈完后原本德佑说会安排周五三方一起谈一下,但不了了之。

按照合同,乙方需在3月25日前将剩余房款1840万存进银行监管账户内。为了腾出身来处理房子相关事宜,李先生特意找了两个人暂代自己的工作。

李先生透露,周四谈话时他问德佑代表人,如果不是赔偿他,而是赔偿业主,金额大概是多少?得到答复是按合同给到20%违约金,或给出200多万赔偿。为了将损失最小化,所以周四谈话时德佑建议他继续履行合同。

于业主而言,因为2月8日二手指导价新政的出台,其哭诉自己“是损失了定金,房价又掉了,买家也不买了”。

目前来看,买卖双方明显都不想对簿公堂,迫切希望德佑平台给到满意说法,德祐方则称“一直在积极处理”“我们也在等你们怎么协商结果”。

僵局久久持续,三方无一赢家,由哪一方来打破,至关重要。

是否执行合同

如何避免被吃差价?

既然三方合同是在交易不透明情况下签订的,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二手买卖中又该如何规避被吃差价?

智讯财经联系到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和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马钊雄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得到以下答复。

Question 1:中介上报的合同是串改之后的,贝壳德祐平台也认可了该合同。那么之前三方一起签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王玉臣律师:之前签署的合同仍有效。中介吃差价行为违反了中介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属于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范畴,不影响合同效力。

马钊雄律师:我个人认为,这部分属于欺诈。买家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Question 2:业主和中介一起“ 串通”吃差价,其是否存在法律责任。

王玉臣律师:“串通”吃差价属于扰乱市场秩序,但是法律责任并不大。从合同的角度讲,确实还是有权利要求买家履行合同。

Question 3:现在买卖双方僵持不下,作为中介平台方在对经纪人做出惩戒后,应该负哪些法律责任。

王玉臣律师:首先,虽然中介平台方对经纪人做了惩戒,但是经纪人对外代表的是公司,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中介平台违反了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应当承当相应的被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其次,既然是经纪人和业主串通引起的这场纠纷,中介平台方应当妥善协调解决现在的纠纷,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Question 4:二手买卖交易中,如何避免被吃差价,有无小tips供大家参考。

王玉臣律师:第一,密切关注房产交易每一个流程,不仅仅是关注自己签署的买卖合同,对于网签等手续也要密切关注;第二,尽量选择口碑好的中介平台,同时选择口碑好的经纪人;第三,购房时多问多看,做到深入了解市场,尽量避免高价买房,甚至被吃差价。

千万不要选择用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融资购房,这是属于违法行为,是不允许的,而且风险很大。

此外,一般而言,买二手房时,为了尽量避免出现纠纷,还要注意了解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格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房屋的支付方式、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房屋交付、过户、税费承担等事项。

李先生跟智讯财经表示,就是否要履行三方合同,之前其也跟朋友推荐律师电话咨询过,律师告诉他合同无效。

目前来看,各方说法不一。另外李先生补充,业主仍希望李先生履行合同,如果3月25日前事情还得不到解决,业主会将一起起诉中介机构和李先生。值得注意的是,该上市公司平台迄今为止未表态及沟通,旗下的德佑平台表示无法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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