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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分享:如果另一半提出“假离婚”,你会同意吗?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3-08-01
 

近几年,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国家陆续出台了诸多政策。但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更好地利用首套房优惠、规避限购政策,很多夫妻会采用假离婚的方式。但是,这种行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毕竟人心隔肚皮。如果想要通过办理假离婚来规避政策,笔者建议大家看完下面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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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与自己的丈夫郭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二人共同打拼,买了两套房子,手中还有一定的积蓄。但是到了孩子上学的年纪,二人却犯了难,虽然有两套房,但是对口的学校差强人意。于是,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夫妻二人决定假离婚,分房子。夫妻二人打算让丈夫郭先生将自己的房子出售,随后再购买一套学区房给孩子上学,这样既可以规避二套房的约束,也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优惠。

决定离婚之后,郭先生拟定了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个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两套房子双方各自一套,婚内再无其他房产。考虑到只是形式上的离婚,李女士并未仔细看协议中的内容便签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郭先生确实按照之前的计划卖了房子,换了一套学区房。几年后,孩子顺利入学,李女士提出复婚,但是却被郭先生拒绝了。于是,李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站在上帝视角,我们可能会觉得既然是假离婚,那么即使弄假成真,李女士也应该分得应有的财产。

但是结果却并非如此。法院认为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并且,离婚协议对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都做了处理,离婚时双方并没有异议并且签署了离婚协议。与此同时,鉴于李女士提起诉讼的时间超过了一年,所以不能改变离婚协议的约定。

对于李女士来说,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不仅财产分割不均,还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其实,律所经办的案子中,类似的案例并不在少数,本以为分开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实则是被昔日的枕边人算计。

综上所述,假离婚需要慎重。对于离婚协议,无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无误后再签字。其次,不要轻易办理离婚手续。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此外,如果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存在异议,一方想要变更协议中的内容,一定要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若是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不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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