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
房产律师

咨询热线:
010-65285257

联系金诉
ABOUT US

咨询热线:010-65285257

QQ:

邮箱:beijingjinsu@jinsu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层

业委会律师介绍业主的相关知识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19-04-22
 

 现在我国一直在推进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楼房,那么业务的业主也就越来越多,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今天北京金诉的业委会律师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业主的相关知识。

 timg.jpg

一、业主的含义

1、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为业主。

2、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也可以认定为业主。

二、业主的权利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你家的物业怎么样?

当前,小区的物业服务情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业主们的幸福指数。随着物价的不断高涨,物业费也由几块钱涨到了现在的大几十块钱,每个月交高达几千块的物业费自然应该享有对应的服务。

那么,对于物业服务差、不作为,业主们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解决:

方法一:协商

根据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公司严格履行物业服务的义务。

    方法二:投诉或举报

协商不成,业主可向街道或房管部门投诉或举报,由街道或主管部门解决物业服务水平差的问题。

    方法三:更换物业

以上两种方式都不可行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解聘物业服务公司,重新选聘。

四、业主需掌握的4大法宝:

法宝一: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范围或者边界。

很多小区的业主,之所以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就是因为自己的室内存在质量问题,屡次要求物业公司维修均未得到修复,于是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但实际上,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对小区内的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于业主室内的专有部分并没有服务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是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宝二:业主要具备取证的意识。

比如业主认为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服务质量不好等等,具体表现在哪里,如何用证据进行体现,这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关键。在实践中,业主往往理由很多,但是没有任何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好的相关证据,最终也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所以,平时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工作。

法宝三:针对物业服务收费过高,或者对于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价格评估和质量评估。

此种评估是针对整个小区而言的,评估结果可以为全体业主使用,评估价格往往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很难选择评估。

法宝四:要注意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程序要求。

比如,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书面的催缴义务,物业公司是否扩大收费或者乱收费等等。

 

以上就是金诉业委会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业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的小区想要成立业委会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客服人员进行相关的了解,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010-65285257